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87号)
2017/11/23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和技术审评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17日


    编辑: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