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2017年12月4日,在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举行宪法集体宣誓活动。总局局长毕井泉,副局长焦红、孙咸泽、孙梅君、尚勇,以及总局各司局和在京直属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宣誓。
宣誓活动后,总局组织开展了专题宪法学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翟国强研究员从宪法意识的重要性、宪法是什么、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与实践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的宪法发展、宪法的实施与监督等方面,对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做了系统梳理,重点阐述了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机制,以及宪法对公民健康权利保障和国家支持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的规定,进一步提升总局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提高机关干部依宪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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