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检查行为,保证检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检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监管司。
电子邮箱:yhjgs@cfda.gov.cn
附件:1.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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