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药品GMP认证目录(2018第02号).docx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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