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关于鼓励创新推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正文共有五个部分,依次是第一部分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第二部分支持药品现代物流企业跨区域配送,推动药品第三方物流发展。第三部份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促进创新发展。第四部分规范实施药品现代物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第五部分加强综合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意见》在广泛调研、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围绕国家、省改革方略提出了不少前瞻性、可行性、合理化的具体措施。一是对国家、省“十三五”医改提出的提高药品市场集中度的具体目标,作了针对性的政策支持。二是进一步扩展了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范围,推动企业节约运营成本,提高社会整体效率。三是支持药品企业有效运用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保障药品流通质量安全和全过程可追溯的条件下,按照现代物流标准条件开展药品直调、多仓协作、异地建仓等业务。四是在互联网经济发展一体化的情况下,提出了四川省规范互联网药品销售监管的具体措施。五是提出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具体措施,促进药品零售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六是在药品现代物流条件下,简化药品流通企业认证许可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七是对已取得四川省药品第三方物流服务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现代物流建设进程提出阶段性、合理化的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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