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续约续签工作的通知》,开展中选品种续约续签工作。

一、单位范围
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以及第一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生产企业、中选企业确认的配送企业。
二、操作方式
请各单位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网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webPortal/),点击“登录入口”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并按照下述工作安排进行网上操作。
三、工作安排
(一)医疗机构续约报量。本次续约报量填报工作采取线上填报的方式进行,各医疗机构凭账号密码自行登录招采子系统,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进行续约报量。
(二)三方协议签订。请相关单位凭账号密码自行登录招采子系统,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协议签订顺序为【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以上工作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帮助文档”内。
四、时间安排
(一)医疗机构报量: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二)三方协议签订:2023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三)续约结果执行: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五、其他事项
填报约定采购量是集中带量采购的重要环节,医疗机构要在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和单位发展以及临床用药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比对历史实际采购量进行核查后自主报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对刻意少报量或不报量,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机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为方便数据比对和核查,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已将各医疗机构上一年采购周期实际采购量推送至招采子系统,各医疗机构填报时可参考上述采购数据。本次填报的约定采购量为下一年采购周期实际合同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
为确保第一批中成药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续约续签工作平稳实施,请各地(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抓紧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续约续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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