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四部门联合印发《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
前三批共发布105种药品。第四批有24个品种,涉及30个品规、9种剂型,覆盖神经系统用药、消化道和新陈代谢用药、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等治疗领域。
第四批清单有24个品种,涉及30个品规、9种剂型,覆盖神经系统用药、消化道和新陈代谢用药、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等治疗领域。
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突出临床用药需求。清单中绝大多数药品国内暂无通用名上市,有助于填补国内用药空白;
二是贴近儿童用药特点。多为口服溶液剂、鼻用散剂等低龄儿童适宜剂型,且同品种下规格更为丰富,能更好匹配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用药需求;
三是关注罕见病患者群体。经多部门组织专家遴选论证,听取临床一线意见,遴选药品中包括了部分罕见病用药;
四是兼顾企业研发积极性。清单遴选过程中,通过数据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方式综合评估了品种潜在的临床应用前景和市场空间。
三批含105种药品实施情况: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并发布了三批含105种药品的《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
目前,其中的23个药品已获批上市,覆盖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神经系统用药、精神障碍用药等8个治疗领域,其中有6个药品是罕见病用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监局: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29号)要求,促进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的研发创制和申报审评,满足儿科临床用药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持续围绕我国儿童用药临床需求以及相关企业研发生产能力,组织遴选制定了《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为保障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工作顺利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协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加大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科研扶持力度和相关产业项目建设,优先审评审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引导提升我国儿童药品综合研发水平,促进儿童药品合理规范使用,支持儿童药品供应保障高质量发展。
附件: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8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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