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终于也加入带量采购的大家庭。
9月6日,山东牵头,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海南、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省际联盟,代表上述地区医药机构开展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据当日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SD-YPDL2023-1),采购品种目录包括具有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的20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以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中药配方颗粒国标产品名称为准)。
按照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确定约定采购量。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及各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另行公布。各品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降幅达到40%,全部获得拟中选资格
本次带量采购主打一个降价。
据《采购文件》,按最高有效申报价计算,申报品种报价降幅达到40%及以上的企业,全部获得拟中选资格。
而且,报价降幅≥40%的中选产品,分配量不少于约定采购量的80%,剩余20%可从所有中选产品中自主分配。鼓励优先选择价格较低的中选产品。
报价降幅不足40%的企业若获得拟中选资格,须报价≤同品种所有有效申报企业最低报价1.5倍,且视报价降幅达到40%及以上企业的数量,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如下表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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