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省(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宣布由江西省牵头,开展未过评药品省际联盟集采,成立了包括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15个省(区)的省际采购联盟,并对《十五省(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十五省(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由江西省医保局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本次带量采购包含以下20个品种: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本次带量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以年为单位,拟中选企业确定采取业界比较熟悉的双信封模式,包括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目前尚未公布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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