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出《关于执行2023年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分类结果的通知》,就做好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落地及“双通道”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安排。
2023年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共430种,其中,纳入单独支付管理177种,按照常规乙类管理253种。经组织专家论证,此次新增的121种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纳入单独支付管理46种,按照常规乙类管理75种。对原纳入我省单独支付管理,后转入常规目录的药品,继续按原谈判药品单独支付待遇执行。
省医保局强调,各地要统一执行全省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双通道”(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管理分类结果,不得自行调整。督促辖区定点医药机构自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印发后1个月内及时召开专题药事会,“应采尽采、应配尽配”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鼓励线上应用谈判药品电子处方,有序将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全部接入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一步推动“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
同时,根据本统筹区医保基金情况,合理确定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常态化开展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费用监测,逐步降低参保患者费用负担。统筹做好谈判药品管理政策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协同,及时根据谈判药品使用情况合理调整DRG/DIP病种的权重或分值,科学设定医保总额,对定点医疗机构合理使用的单独支付药品可增加权重或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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