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带量采购来了!
3 月 18 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十三省(区、兵团)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申报。
十三省(区、兵团)联盟包括河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海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此次是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三、四、五批协议期满品种开展接续集中带量采购。
共有 58 个品种,简要列举具体如下(单位:元):

据《采购文件》,结合国采执行实际情况,本次接续采购统筹考虑国采时竞争是否充分、降价是否到位等因素,区分采购单一、采购单二、采购单三分别进行集中带量采购。
由医药机构结合上年度实际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报送拟采购药品的需求量,以不低于医药机构上报需求量的80%作为约定采购量。
另外,《采购文件》说明,对于本次集采流标品种,河南省各级医保部门按照规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其在定点医药机构的采购和使用情况加强监测和管理。其他联盟省份按照本地区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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