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部分第四批、五批报名挂网药品价格审核结果的通知(20240604批次)》(下称《通知》),涉及222个药品的价格审核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6月7日24:00。
根据梳理,信息及分类审核通过且已申报价格的部分药品信息具体如下:
1.第四批共计7个药品。
其中,3个药品审核通过,为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银翘解毒颗粒、云南大唐汉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龙血竭胶囊(肠溶)以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申报的布洛芬注射液;4个药品审核不通过,为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的维生素C咀嚼片、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替莫唑胺胶囊(100mg)和替莫唑胺胶囊(20mg),以及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阿维A胶囊。
2.第五批共计215个药品。
其中,124个药品审核通过,涉及牛黄解毒片等109个品种和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79家生产企业、一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9家申报企业;
91个药品审核不通过,涉及替格瑞洛片等75个品种和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1家生产企业、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等61家申报企业。
《通知》要求相关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新招采子系统查看相关药品申报价格审核结果及退回原因。对于审核不通过的药品,请于公示期间根据退回原因按《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新药品挂网申报流程的通知》要求及时维护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价格申报,若未按时重新提交则视同放弃此次挂网。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子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如有附件则须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产品所涉及信息反馈,在子系统提交一次即可。未按要求递交信息反馈及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通知》显示,新增挂网药品价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粤医保办函〔2023〕8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既往挂网药品价格申报要求与之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