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今年很忙,药企合规指引密集出台,继河南、山西、重庆等省市之后,河北省的文件也发布了,任职于该省药企的小伙伴们可以学习一下。
7 月 15 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河北省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合规指引(试行)》,医药企业6 种行为可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但也指出了例外。
《河北省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合规指引(试行)》指出,医药企业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假借咨询费、讲课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回扣的行为;
2.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等名义,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科研经费等领域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3.在生产环节前置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带金销售”。
4.在医药流通环节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利益输送的行为。
5.假借捐赠资助、实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
6.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安排、组织娱乐性活动或支付相关性费用的行为。
文件显示,医药企业有证据证明进行贿赂的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可不认定为医药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
除此之外,河北省市监局的这份文件还指出了 5 种有商业贿赂风险的场景。
文件显示,建议医药企业重点关注以下场景,评估潜在商业贿赂风险:
1.费用报销
建议从供应商选择、支付频次、直接或间接向相关个人支付、支付是否与销量挂钩、财务记账科目是否正确等方面审查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合法性,判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2.赠送礼品
建议从礼品项目、礼品价值、赠送对象、赠送时间、赠送频次等方面审查礼品赠送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判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3.支付佣金
建议从佣金收受者的身份、与交易双方的关系、金额是否与服务相匹配、佣金约定与支付的时间、佣金是否如实入账等方面审查佣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判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4.学术会议
建议从会议地址选择、会议议程安排、参会人员身份等方面审查会议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合法性,判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5.赞助捐赠
建议从赞助捐赠目的、对象、流程、是否与商业目的挂钩等方面审查捐赠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判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河北省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合规指引(试行)》还鼓励医药企业举报其他经营者涉嫌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