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为贯彻落实药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要求,省药品监管局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培训、系统建设等举措,推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初步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格局。
省药品监管局制定印发《青海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从药品信用信息归集、分类标准、分类监管、分类应用等方面,对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提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审评监测等多维度综合评估药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情况,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参与评定的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四个类别进行划分,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
同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审批部门推送数据与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中日常监管主体数据比对,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建立完善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监管档案,应用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及时归集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等违法违规记分数据,为年底信用分级分类奠定基础,提供有力支撑。及时归集评定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充分发挥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监管在其他领域的有效应用,联合公安、医保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监督经营企业诚信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升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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