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市全面推进药品全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根据国家药监局“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要求,着力实现药品最小包装单元“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监管目标。
按照省药监局部署,沧州市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分阶段推进:2025年10月1日起,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率先入驻药品追溯系统;2026年1月1日起,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全部完成系统入驻,实现所有赋码药品出入库扫码与数据上传率均达100%。
目前,全市正常经营的39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3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和8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入驻追溯平台并开始全品种扫码。
在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同时,我市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技术支撑,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一方面,开展跨区域、跨层级协同检查,牵头与承德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跨市联合检查,并在市内组织县级交叉互查,重点聚焦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地区的单体药店、个体诊所;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抽检技术支撑作用,为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技术依据。
(记者 何晓玲)
【来源: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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