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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模式]:生产型
    [主营产品]:贴剂 凝胶 消杀 医疗器械 日用品 化妆品 更多>
    [注册资金]:1亿
    [员工人数]:5000以上
    [企业法人]: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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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一诊所重复使用注射器被通报批评,全区医疗机构都知道了!

    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2/4 9:42:21

    2022年6月30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的卫生监督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某中医综合诊所治疗室内治疗台上放有1个注射器,1盒头孢噻肟纳,医疗废物桶内堆积着头孢噻肟纳空瓶若干个。除此之外,卫生监督员还看到了6名患者的处方笺,开具内容“注射用头孢噻肟纳”……

    看到这样的场景,这家诊所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卫生监督员已经了然于胸了。只不过,这次卫生监督员采取了不同的处罚方法:面对全区医疗机构印发了通报批评!

    点击查看通报批评原文



    有时会重复用注射器

    1

    经调查,执业人员张某出示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但不能出示授予张某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的证明文件,也不能出示该诊所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核准文件。


    在治疗台上放有注射器一个,请说明情况?

    我为患者配置静脉输注药品后,没有及时处理毁形,随手放到治疗台上了。


    你是否重复使用该注射器为其他患者配置了药品?

    有时候会重复使用,偶而给其他患者配置药品。

    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是明令禁止的。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会增加药液污染可能。一次性注射器在开封后即脱离无菌环境,配药室环境以及人为操作过程,均会导致药液污染。部分药瓶内为高压,抽液过程会导致药液外溢,造成注射器污染。


    行政处罚

    2

    该诊所未按照规定对使用后的医疗器具予以销毁,再次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该诊所“通报批评,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该诊所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诊所“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合并以上三项,给予该诊所:“通报批评,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对张某违反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行为,按照《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另案处理。

    8月1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诊所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8月15日,管城区卫生健康委向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印发《关于对某中医综合诊所通报批评的决定》。经回访后,案件结案。


    【监督君有话说】

    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正式施行,将“通报批评”列为行政处罚种类,本案中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没有采取以往的罚款行政处罚方式,而是以文件的形式,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书面批评,加以告诫,这样可以对其他医疗机构起到警示作用。处罚不是目的,守护好群众健康才是初心!

    ——出自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