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分类

相关产品信息

  • 正骨水(每瓶装45毫升)【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正骨水(每瓶装45毫升) 【适应症】 活血祛瘀,舒筋活络
  • 百树油【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百树油 汉语拼音:BaishuYou 【成份】薄荷油、桉
  • 萆薢分清丸【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萆薢分清丸 汉语拼音:bixie fenqingwan
  • 补心丸【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补心丸 汉语拼音:buxin wan 【成份】麦冬75克
  • 银杏酮酯【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银杏酮酯 汉语拼音:Yinxing Tongzhi Di
  • 外用盐酸氨酮戊酸散【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外用盐酸氨酮戊酸散 英文名称:Aminolevulini
  • 清淋片【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淋片 汉语拼音:Qinglin Pian 【成份】瞿
  • 金嗓散结颗粒【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金嗓散结颗粒 汉语拼音:Jinsang Sanjie k
  • 排毒清脂胶囊【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排毒清脂胶囊 汉语拼音:Paidu Qingzhi Ji
  • 三拗片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三拗片 汉语拼音:San′ao Pian

酒石酸伐尼克兰片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酒石酸伐尼克兰片
    英文名称:Champix(VareniclineTartrateTablets)
    商品名称:畅沛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伐尼克兰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薄膜衣片(0.5mg规格)或淡蓝色薄膜衣片(1.0mg规格),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成人戒烟。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成人戒烟。
    【规格】0.5mg,1.0mg
    【包装】戒烟启动装(铝塑包装)0.5mg11片和1mg14片/盒戒烟维持装(铝塑包装)0.5mg*28片/盒1mg*28片/盒1mg*56片/盒
    【用法用量】
    剂量本品用于口服。首先按如下方法进行1周的剂量递增,之后推荐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1mg;患者应设定戒烟日期并在此日期前1-2周开始服用本品。对无法耐受本品不良反应的患者,可暂时或长期将剂量降至每日2次,每次0.5mg。患者应服用本品治疗12周。对于经12周治疗戒烟成功的患者,可考虑续加一个12周疗程,剂量仍为每日2次,每次1mg。对于初始治疗未成功或治疗后复吸的患者,目前尚无后续12周疗程的疗效资料。由于在戒烟治疗结束的最初阶段,患者的复吸风险较高。对于该类患者,可考虑在戒烟疗程结束时,逐渐减量至停药(见[注意事项])。有戒烟意愿的患者,和获得更多建议和支持的患者,戒烟治疗更易成功。特殊人群肾功能损伤患者轻(估测肌酐清除率>50ml/min且80ml/min)至中度(估测肌酐清除率>30ml/min且50ml/min)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损伤且无法耐受不良事件的患者,可将剂量降至每日1次,每次1mg。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估测肌酐清除率30ml/min),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给药剂量应从每日1次,每次0.5mg开始,3天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mg。本品对于终末期肾病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应用本品(见[药代动力学])。肝功能损伤患者肝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老年患者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因老年患者更易发生肾功能减退,处方医生应考虑老年患者的肾功能状况。儿童患者本品在儿童或18岁以下青少年人群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目前已有数据见[药代动力学]。尚不推荐本品应用于该人群。服用方法本品应用水整片吞服,餐前餐后均可服用。
    【不良反应】
    无论是否接受戒烟治疗,戒烟本身即伴随多种症状。例如曾有报道试图戒烟的患者出现烦躁不安、抑郁情绪、失眠、易激惹、挫折感、愤怒、焦虑、注意力无法集中、坐立不安、心率下降、食欲增加或体重增加等。本品临床研究的设计及结果分析中未对所出现的不良事件与药物或尼古丁戒断相关性进行区分。本品的多项临床研究涉及约4000名患者,治疗时间最长为1年(平均给药84天)。如出现不良反应,通常发生在治疗的第一周,严重程度大多为轻至中度。不同年龄、种族或性别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差异。完成初始剂量递增后,患者服用推荐剂量每日2次,每次1mg。报告最多的不良事件为恶心(28.6%)。恶心多数发生在治疗的早期,严重程度为轻至中度,很少导致治疗的中断。因不良事件中断治疗患者的比例,治疗组为11.4%,安慰剂组为9.7%。在这些患者中,治疗组常见不良事件的治疗中断率为:恶心(2.7%,安慰剂组0.6%),头痛(0.6%,安慰剂组1.0%),失眠(1.3%,安慰剂组1.2%),及梦境异常(0.2%,安慰剂组0.2%)。下表中所列为治疗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均按照系统器官种类及发生频率排列: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发生频率类似的不良反应按由重至轻的顺序排列。上市后经验:在本品上市后使用期间,有下述不良事件上报。由于这些事件是由规模不确定的人群自发上报,因此无法估计事件的发生率或建立其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服用本品进行戒烟的患者中,上报事件包括抑郁、躁狂、精神异常、幻觉、偏执狂、妄想、杀人意念、攻击性、敌意、焦虑和惊恐,以及自杀意念、自杀企图与完成自杀(见警示语和[注意事项])。不管是否采用药物治疗进行戒烟,患者都可能出现尼古丁戒断症状,及原有精神疾病的加重。并非所有患者都了解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也并不是所有患者都不再吸烟。有服用伐尼克兰治疗的患者出现超敏反应的上市后报告,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见[注意事项])。有服用伐尼克兰的患者出现罕见但严重的皮肤反应的上市后报告,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见[注意事项])。有服用伐尼克兰治疗的患者出现包括缺血性和出血性事件在内的心肌梗死(MI)和脑血管意外(CVA)的上市后报告。在大多数此类报告事件中,患者都有既往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和/或其他危险因素。虽然吸烟是引起心肌梗死和脑血管意外的危险因素,但是基于伐尼克兰的使用和事件之间存在时间相关性,还不能排除伐尼克兰的可能性。
    【禁忌】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
    【注意事项】
    警告神经精神症状和自杀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报告出现严重的神经精神症状(见警示语和[不良反应])。这些上市后报告包括情绪变化(包括抑郁和躁狂)、精神异常、幻觉、偏执狂、妄想、杀人意念、敌意、激越、焦虑和惊恐,以及自杀意念、自杀企图与完成自杀。某些报告可能与停止吸烟的患者的尼古丁戒断症状难以区分。抑郁情绪可能是尼古丁的戒断症状,在进行非药物戒烟的吸烟者中已经有过一些报告,并且偶有自杀想法的报告。不过,服用本品且继续吸烟的患者也曾出现上述部分症状。这些报告的症状多发生于使用伐尼克兰治疗期间,但部分也出现在停止治疗后。这些事件在之前患有或未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中都曾出现,部分患者的精神疾病出现恶化。所有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都应注意观察是否出现神经精神症状或原有精神疾病的恶化。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患者,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以及重性抑郁障碍,并未参加伐尼克兰的上市前研究,因此关于此类患者使用伐尼克兰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得以证实。建议患者及护理人员,当观察到患者出现激越、敌意、抑郁情绪,行为或思维等非自身典型性的改变时,或患者产生自杀意念或自杀行为时,患者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并联系医护人员。在大多数上市后报道病例中,患者停止服用本品后症状消失,但在某些病例中,这些症状持续存在。因此,应对患者进行持续的监测并提供支持治疗,直到症状完全消除。伐尼克兰的风险应与其疗效权衡。经证明,与安慰剂相比,伐尼克兰能够提高长达一年的戒烟成功率。戒烟的益处是立即的、显著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超敏反应有服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超敏反应的上市后报告,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见[不良反应])。临床症状包括面部、口部(舌头、嘴唇、牙龈)、四肢以及颈部(咽和喉部)肿胀。此外,还有少见的危及生命的血管神经性水肿的报告,由于导致呼吸功能障碍需要紧急医疗处理,应告知患者,在出现上述症状的情况下停止服用本品并立即寻求医疗救助。严重皮肤反应有服用本品的患者出现罕见但严重的皮肤反应的上市后报告,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见[不良反应])。由于这些皮肤反应可能危及生命,患者应被告知一旦出现伴有粘膜病变的皮疹或其他任何超敏反应的迹象,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并联系其医护人员。一般注意事项意外伤害在服用本品的患者中,有关于交通事故、未遂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的上市后报告。在有些病例中,患者报告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期间出现嗜睡、头晕、意识丧失或注意力难以集中,从而导致损伤或引起可能造成损伤的担心。应建议患者,在了解服用本品可能会对他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之前,应谨慎从事驾驶、操作机器或其它具有潜在危险的活动。恶心在本品的治疗中,恶心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恶心通常是轻至中度,且是一过性的,但是对于有些患者而言,恶心会持续数月。恶心的发生率与给药剂量有关。起始阶段剂量滴定对于减少恶心的发生是有利的。在剂量逐步增加后给予患者每次1mg、每日两次的最大推荐剂量时,恶心的发生率为30%,安慰剂对照组恶心的发生率为10%。在起始阶段剂量逐步增加后,给予患者每次0.5mg,每日两次伐尼克兰,恶心的发生率为16%,安慰剂组为11%。在12周给予患者每次1mg、每日两次伐尼克兰的研究中,大约有3%的患者由于恶心中止治疗。如病人无法耐受,建议减小剂量。药物滥用和依赖低于1/1000的患者在本品临床研究中报告欣快感。更高剂量(大于2mg)的本品较易引起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呕吐。临床研究中未发现需不断增加剂量以维持治疗效果的证据,这提示本品不会产生耐受。突然停服,不超过3%的患者会出现易激惹和睡眠紊乱。这提示在某些患者中,伐尼克兰可能产生轻度躯体依赖,但与成瘾无关。在一项实验室的人类滥用倾向研究中,单剂口服1mg的伐尼克兰未在吸烟者中产生明显的积极或消极的主观反应。在非吸烟者中,1mg伐尼克兰会产生某些积极主观反应的增加,但同时伴随消极的不良反应,特别是恶心的增加。单剂口服3mg伐尼克兰,无论对吸烟者还是非吸烟者均会产生不适的主观反应。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妊娠妇女应用本品的数据有限。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具有生殖毒性(见[药理毒理])。人类应用的潜在风险不明。妊娠期间不应使用本品。哺乳期尚不明确伐尼克兰是否在人类乳汁中分泌。动物研究提示伐尼克兰可分泌至乳汁中。应权衡哺乳对于婴儿的益处及本品治疗对于哺乳妇女的益处,以做出继续或终止哺乳或者继续或终止本品治疗的决定。生育尚无本品影响生育能力的临床数据。在大鼠上进行的雄性和雌性生殖力研究结果提示本品可能对人类生殖力无害(见[药理毒理])。
    【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老人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
    基于伐尼克兰的特性及目前的临床经验,本品与其它药物间未发现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无需调整本品及以下合并用药的剂量。体外研究显示对于主要由细胞色素P450代谢的化合物,伐尼克兰改变其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可能性不大;由于不到10%的伐尼克兰经代谢清除,己知影响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活性物质,不大可能影响伐尼克兰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见[药代动力学]),因此不需调整本品的剂量。体外研究显示,治疗浓度的伐尼克兰对人肾脏转运蛋白无抑制作用。因此伐尼克兰不太可能影响通过肾脏分泌清除的活性物质(如二甲双胍一如下所示)。二甲双胍:伐尼克兰不影响二甲双胍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二甲双胍亦不影响伐尼克兰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西咪替丁:同时应用伐尼克兰及西咪替丁,伐尼克兰的肾脏清除率降低,其全身暴露量提高29%。肾功能正常的受试者或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同时应用两药不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避免两药同时应用。地高辛:伐尼克兰不改变地高辛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参数。华法林:伐尼克兰不改变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凝血酶原时间(以INR计)不受伐尼克兰影响。戒烟本身可能改变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参数。酒精:酒精与伐尼克兰潜在相互作用的临床资料有限。与其它戒烟治疗同时应用:安非他酮:伐尼克兰不改变安非他酮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参数。尼古丁替代疗法(NRT):将伐尼克兰与透皮NRT同时给予吸烟者12天,研究最后一日检测的平均收缩压明显降低(平均2.6mmHg),该变化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该研究中,联合治疗组恶心、头痛、呕吐、头晕、消化不良及疲劳的发生率高于单独应用NRT治疗组。尚未研究本品与其它戒烟疗法联合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药物过量】上市前临床研究中未见药物过量的报告。一旦发生过量,应按要求给予标准支持治疗。研究显示对于终末期肾病患者,伐尼克兰可经透析清除(见[药代动力学]),但尚无透析治疗药物过量的经验。
    【药理】伐尼克兰选择性的与a4p2尼古丁乙酰胆碱受体结合,与该受体具有高度亲和力。伐尼克兰与a4p2尼古丁乙酰胆碱受体亚型结合产生激动作用,同时阻断尼古丁与该受体结合,这是伐尼克兰发挥戒烟作用的机制。体外电生理学研究及体内神经化学研究显示,伐尼克兰与神经α4β2尼古丁乙酰胆碱受体结合并激发受体介导的活动,但该作用显著弱于尼古丁。伐尼克兰能阻断尼古丁与α4β2尼古丁乙酰胆碱受体结合,从而激活中脑边缘多巴胺系统,而这正是吸烟强化一奖赏作用的潜在神经机制。伐尼克兰对α4β2尼古丁乙酰胆碱受体具有高度选择性,与该受体亚型的结合力强于与其它常见尼古丁受体(α3β4>500倍,α7>3500倍,α1βγδ>20000倍)、非尼古丁受体及转运蛋白(>2000倍)的结合力。此外,伐尼克兰与5-羟色胺(5-HT3)受体具有中等亲和力(Ki=350nM)。
    【毒理】遗传毒性以下体外和体内试验显示伐尼克兰没有遗传毒性:伐尼克兰Ames试验、哺乳动物CHO/HGPRT试验、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大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在SD大鼠生育力试验中,雄性大鼠与雌性大鼠经口给予伐尼克兰琥珀酸盐剂量达15mg/kg/天(根据AUC,雄性大鼠与雌性大鼠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1mg每天2次(BID)日暴露量的67倍与36倍)时未见生育力损害。但是经口给予伐尼克兰琥珀酸盐剂量达15mg/kg/天(根据AUC,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1mgBID日暴露量的36倍)的妊娠大鼠子代可见生育力降低,3mg/kg/天(根据AUC,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1mgBID日暴露量的9倍)剂量组妊娠大鼠未见改变。大鼠与家兔经口给予伐尼克兰琥珀酸盐剂量分别达15与30mg/kg/天(根据AUC,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1mgBID日暴露量的36倍与50倍)未见致畸作用。动物试验结果显示,伐尼克兰琥珀酸盐对胎儿有影响。妊娠家兔经口给予伐尼克兰琥珀酸盐剂量达30mg/kg/天(根据AUC,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1mgBID日暴露量的50倍)可见胎仔重量减轻;剂量为10mg/kg
    【执行标准】JX20070067
    【药代动力学】
    吸收:伐尼克兰一般在口服给药后3~4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健康志愿者多次口服给药后,血药浓度可在4天内达到稳态。口服给药吸收完全,系统生物利用度高。伐尼克兰口服生物利用度不受食物和给药时间的影响。分布:伐尼克兰分布于包括脑组织的各种组织中。稳态表观分布容积平均为415升(%CV=50)。伐尼克兰血浆蛋白结合率低(≤20%),且与年龄及肾功能无关。在啮齿动物,伐尼克兰能通过胎盘并在乳汁中分泌。生物转化:伐尼克兰代谢率很低,92%以原形药物经尿排出,不足10%以代谢产物排出。尿中的少量代谢产物包括伐尼克兰-N-氨基甲酰葡萄糖苷酸及羟基伐尼克兰。体循环中与伐尼克兰相关的物质91%为原形药物。体循环中的少量代谢产物包括伐尼克兰-N-氨基甲酰葡萄糖苷酸及N-转葡糖基伐尼克兰。体外研究显示伐尼克兰不抑制细胞色素P450酶(IC50>6,400ng/ml)。经抑制实验检测的P450酶包括:1A2,2A6,286,2C8,2C9,2C19,2D6,2E1及3A4/5。研究亦显示,在人类离体肝细胞中,伐尼克兰未诱导细胞色素P450酶1A2及3A4的活性。因此,对于主要由细胞色素P450酶所代谢的化合物,伐
    【ATC分类】N07B
    【编码】HD003644
    【贮藏】密封,30℃以下保存。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125.000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