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本品系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型和“2”型(HIV-1/HIV-2)抗原包被的微孔板和HIV-1/HIV-2抗原酶标记物及其他试剂制成,应用双抗原夹心酶联免疫法原理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HIV-1和HIV-2抗体。
        1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制造
        2.1专用原材料
        2.1.1HIV抗原
        选用合成肽、重组蛋白或病毒裂解的纯化抗原,包被和标记用抗原应含有HIV-1/HIV-2主要抗原组分。抗原的纯度、分子量、效价等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2.1.2辣根过氧化物酶(或其他适宜标记的酶)
        辣根过氧化物酶的RZ值应不低于3.0,其他标记用酶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2.1.3阳性对照用血清或血浆HIV-1抗体阳性对照应为HIV-1抗体阳性的人血清或血浆,HIV-2抗体阳性对照可用经相应抗原免疫后HIV-2抗体阳性的动物血清或血浆。
        2.1.4阴性对照用血清或血浆HIV抗体检测为阴性的人血清或血浆。
        2.1.5微孔板CV(%)应不高于10%。
        2.2制备程序
        2.2.1HIV抗原的纯化
        采用适宜的方法纯化抗原,抗原纯度用非还原型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或其他方法进行测定。纯化后抗原的分子量、活性、纯度应符合要求,于低温下保存。
        2.2.2酶标记抗原的制备
        采用常规过碘酸钠-乙二醇法或其他适宜方法对纯化的HIV抗原进行标记。酶标记抗原的活性、纯度应符合要求,加入适当保护剂后于低温下保存。
        2.2.3包被抗原浓度和酶标记抗原浓度的选定
        采用方阵滴定法或其他方法选择最佳包被抗原浓度和酶标记抗原的工作浓度。
        2.2.4包被抗原板的制备
        采用最佳包被浓度的抗原包被微孔板孔,经封闭、干燥和密封处理后,于2~8℃保存。对包被板须抽样检定,应符合3.1.1~3.1.4项和3.1.7项要求。
        2.2.5阳性对照
        选用HIV抗体为阳性的人血清或血浆,或经相应抗原免疫后HIV-2抗体阳性的动物血清或血浆,经60℃、1小时处理后,除菌过滤,于2~8℃保存。
        2.2.6阴性对照
        选用HIV抗体检测为阴性的5份以上人血清或血浆混合,经60℃、1小时处理后,除菌过滤,于2~8℃保存。
        2.2.7反应时间的设置
        检测过程中加入检测样本后反应时间应不低于60分钟,加入酶结合物后反应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加入显色液后显色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
        2.3半成品检定
        按3.1项进行。
        2.4成品
        2.4.1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4.2分装与冻干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分装或冻干后保存于2~8℃。
        2.4.3规格
        应为经批准的规格。
        2.4.4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检定
        3.1半成品检定
        3.1.1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
        3.1.2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
        3.1.3最低检出限
        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
        3.1.4精密性
        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CV(%)应不高于15%(n=10)。
        3.1.5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01)含有蛋白质成分的液体组分,半成品加防腐剂分装后,对留样进行无菌检查,采用直接接种法,应符合规定。
        3.1.6水分
        冻干组分水分应不高于3.0%(通则0832)。
        3.1.7稳定性试验
        试剂各组分于37℃放置至少6天(有效期为1年),应符合3.1.1~3.1.4项要求。
        3.2成品检定
        3.2.1物理检查
        3.2.1.1外观
        液体组分应澄清透明,无沉淀物或絮状物;冻干组分应呈白色或棕色疏松体。
        3.2.1.2溶解时间	.
        冻干组分应在3分钟内溶解。
        3.2.2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按3.1.1项进行。
        3.2.3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按3.1.2项进行。
        3.2.4最低检出限
        按3.1.3项进行。
        3.2.5精密性
        按3.1.4项进行。
        3.2.6稳定性试验
        出厂前进行,方法按3.1.7项进行。
        4保存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自包装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执行。
        5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和批准的内容。

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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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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