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发布时间:2014/3/31 9:31:36 浏览次数:2682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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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233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西药 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河南省普众康医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
| 基药产品 | 是 |
| 医保产品 | 是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神经痛、月经痛。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0.25克。辅料为糖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克(2袋),一日3次 |
| 产品规格 | 0.25克 |
| 适用科室 | 风湿免疫痛风病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药品名称】通用名: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英文名称:ParacetamolGranules 汉语拼音:Duiyixian,anjifenKeli 【性 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作用类别】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药理作用】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适应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神经痛、月经痛。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0.5克(2袋),一日3次。 【禁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应与含有本品的同类制剂及其它解热镇痛药同服。 2、不宜与抗凝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同用。 3、本品与皮质激素类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4、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颠茄类药物同服。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贮藏】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包装】复合膜袋包装,9袋/盒,300盒/件。 【有效期】三年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大同长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政策
- 1、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
2、严格的市场保护,确保运作者权益;
3、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确保投入与收益成正比;
4、产品供货价全国统一;
5、新上市产品的优先经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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