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溶液基本药物

发布时间:2014/3/31 9:31:36 浏览次数:4222
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 硝酸咪康唑溶液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700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西药 皮肤科用药 
生产企业: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河南省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硝酸咪康唑溶液
    基药产品
    适应症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产品规格 20毫升/瓶×1瓶/盒。
    适用科室 皮肤科用药
    补充说明 【成份】本品每瓶含硝酸咪康唑0.4克。辅料为:二甲亚砜、香精、乙醇。
    【性状】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作用类别】本品为皮肤科类非处方药药品。
    【不良反应】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硝酸咪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细菌也有一定疗效。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外用液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瓶。20毫升/瓶×1瓶/盒。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057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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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民营 贸易型
[主营产品]:皮肤保健产品、包括美白、护肤、祛斑、膏药、护眼系列 更多>
[联系地址]:郑州市货栈街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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