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发布时间:2016/4/6 11:48:17 浏览次数:1728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 基药产品 | 是 |
| 医保产品 | 是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 产品规格 | 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克)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适用科室 | 耳鼻喉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Banlangen Keli 【成 份】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复合膜(BOPP/镀铝PET/PE)包装,10克/袋×10袋/包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434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3年12月13日 |
| 销售包装 | 复合膜(BOPP/镀铝PET/PE)包装,10克/袋×10袋/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