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基本药物国家医保

发布时间:2016/4/6 11:48:17 浏览次数:1728
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 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434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中成药 耳鼻喉科疾病用药 (OTC)
生产企业: 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板蓝根颗粒
    基药产品
    医保产品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产品规格 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克)
    零售价格 电话商议
    供货价格 电话商议
    适用科室 耳鼻喉科用药
    补充说明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Banlangen Keli
    【成 份】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复合膜(BOPP/镀铝PET/PE)包装,10克/袋×10袋/包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434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3年12月13日
    销售包装 复合膜(BOPP/镀铝PET/PE)包装,10克/袋×10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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