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12袋基本药物国家医保

发布时间:2016/9/29 10:23:20 浏览次数:6362
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 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836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中成药 耳鼻喉科疾病用药 (OTC)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板蓝根颗粒
    基药产品
    医保产品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产品规格 5克/袋12袋/盒
    零售价格 电话商议
    供货价格 电话商议
    适用科室 耳鼻喉科用药
    补充说明 [性 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
    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
    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聚酯/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
    5克/袋12袋/盒。
    [有 效 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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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民营 生产型
[主营产品]:中药,保健品 更多>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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