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12袋

发布时间:2016/9/29 10:23:20 浏览次数:6362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 基药产品 | 是 |
| 医保产品 | 是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 产品规格 | 5克/袋12袋/盒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适用科室 | 耳鼻喉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性 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 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 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聚酯/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 5克/袋12袋/盒。 [有 效 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836 |
企业档案
- 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民营 生产型
[主营产品]:中药,保健品 更多>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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