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国家医保

发布时间:2016/9/29 10:54:19 浏览次数:6581
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851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中成药 呼吸系统疾病用药 (OTC)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医保产品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桔子香精。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产品规格 10ml/支×6支/盒
    零售价格 电话商议
    供货价格 电话商议
    产品卖点 清热、治感、抗病毒;
    补充说明 [性 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
    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
    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
    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口服液瓶用铝塑组合盖,
    10毫升/支×6支/盒。
    [有 效 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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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中药,保健品 更多>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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