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发布时间:2019/4/1 16:11:59 浏览次数:151272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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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341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西药 抗感染类药物 (处方药)
生产企业: 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安徽省启想医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
英文名称 |
Cefprozil for Suspension |
品牌名称 |
康赛哲 |
注册商标 |
康赛哲 |
医保产品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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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本品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 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
主要成分 |
头孢丙烯 |
用法用量 |
口服。先摇松粉末,分两次加饮用水配制成60m1溶液,即250mg/5m1,摇匀后服用,以塑料量杯量取。 |
性状剂型 |
干混悬剂 |
产品规格 |
0.25g(按C18H19N3O5S计)0.25g*6袋,一件360袋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适用科室 |
感染科用药 |
补充说明 |
不良反应 头孢丙烯的不良反 |
销售包装 |
纸盒 |
运输包装 |
纸箱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汉语拼音:Toubɑobingxi Gɑnhunxuɑnji
英文名称:Cefprozil for Suspension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其中顺式异构体含量约占90%。其化学名称为:(6R,7R)-7-L(R)-2-氨基-2-(对羟基苯基)乙酰氨基1-8-氧代-3-丙烯-5-琉杂-l-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一水合物。结构式:分子式:C18H19N3O5S0?H2O分子量:407.45
【性状】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或淡橙黄色粉末,加水振摇后呈粉红色混悬液。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规格】31.5g:1.5g
【用法用量】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尿糖还原试验[Benedict或Feling氏试剂或硫酸铜片状试剂(Clinitest片)]可呈假阳性,但尿糖酶学试验(如Tes,Tape尿糖试纸)不产生假阳性;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可呈假阴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和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本品不干扰用碱性苦味酸盐法对血或尿中肌酐量的测定。
【不良反应】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药物热等。小儿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4)其他:血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血红蛋白降低、假膜性肠炎、蛋白尿、管型尿等。尿布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5)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活动增多、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神志混乱和嗜睡。
【禁忌】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确诊或疑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患者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慎用。(2)哺乳期妇女一次口服本品1g,可在乳汁中测得少量药物(<服用量的0.3%)。24小时平均浓度为0.25mg/L~3.3mg/L。由于尚不明确本品对婴儿的影响,故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应谨慎或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尚无6个月以下小儿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的资料。然而,已有有关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在新生儿体内蓄积(由于此年龄段小儿的药物半衰期延长)的报道。
【老人用药】在老年人(≥65岁),本品的平均药-时曲线下面积(AUC)相对于年轻成人增高35%~60%。老年患者宜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
(1)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2)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3)本品与丙磺舒合用可使本品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值(AUC值)增加一倍。
【药物过量】本品主要经肾脏清除,对严重过量,尤其是肾功能损伤患者,血液透析有助于清除本品。
【药代动力学】
国内试验已经证明空腹口服头孢丙烯片剂和混悬剂具生物等效。据文献报道,受试者空腹口服本品,给药量的约95%可被吸收。健康者的平均血消除半衰期(t1/2?)约1.3小时,稳态分布容积(Vd)约0.23L/kg。总清除率和肾清除率分别为3m1/min/kg和2.3m1/min/kg左右。受试者空腹口服本品250mg、500mg、1g后约1.5小时达血药峰浓度(Cmax),平均血药峰浓度分别为6.1mg/L、10.5mg/L和18.3mg/L。尿回收率约为服药量的60%。口服本品250mg、500mg和1g后最初4小时,尿中平均浓度分别为700mg/L、1000mg/L和2900mg/L。与食物同服不影响本品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和血药峰浓度,但达峰时间可延长0.25小时~0.75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36%,当血药浓度在2~20mg/L范围内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与血药浓度的变化无关。肾功能正常者口服本品一次1000mg,每8小时1次,连续10天,未见有药物血浆蓄积现象。对于肾功能减退患者,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的不同,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可延长至5.2小时;肾功能完全丧失患者,
【ATC分类】J01D
【医保类别】乙
【编码】HD006788
【贮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招商政策
及时提供货源,
严格的市场保护,确保运作者权益;
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
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好服务工作;
严格的市场保护;
代理要求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
完善的销售网络;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较强的市场开 发能力;
具备终端(OTC,RX)推广能力的公司和个 人;
具有成熟完善的销售网络;
通畅的市场渠道;
良好的商业信誉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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