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感冒灵颗粒国家医保

发布时间:2019/7/17 14:29:41 浏览次数:52073
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 复方感冒灵颗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548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中成药 呼吸系统疾病用药 (OTC)
生产企业: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复方感冒灵颗粒
    医保产品
    功能主治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主要成分 山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蔗糖。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性状剂型 颗粒剂
    产品规格 14g×9袋×100盒/件
    零售价格 电话商议
    供货价格 电话商议
    适用科室 呼吸科用药
    产品卖点 *OTC甲类*医保乙类
    补充说明 【不良反应】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1.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548
    【生产厂家】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包装 纸盒
    运输包装 纸箱

招商政策

    强大的品牌保障 稳定的价格体系
    丰富的产品类型 持续的动销支持
    严格的市场保护 完善的平台服务

代理要求

    1、真诚而长远的合作态度
    2、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专业营销队伍和成熟的区域销售网络
    4、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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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模式]:股份制 生产型
[主营产品]:硬胶囊剂,药用辅料,合剂(口服液),搽剂,煎膏剂,酊剂(内服、外用) 更多>
[联系地址]:桂林市金星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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