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发布时间:2022/9/2 10:05:34 浏览次数:35063
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 咳特灵胶囊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291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中成药 呼吸系统疾病用药 (OTC)
生产企业: 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沈阳天行健医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咳特灵胶囊
    汉语拼音 ketelingjiaonang
    品牌名称 康许
    注册商标 康许
    功能主治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主要成分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作用机理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性状剂型 胶囊剂
    产品规格 16粒*2板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孕妇禁用。
    零售价格 电话商议
    供货价格 电话商议
    销售渠道 医药公司,国营医院,连锁药店,
    适用科室 呼吸科用药
    补充说明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禁忌】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贮藏】密封。
    【执行标准】部标十四册

招商政策

    1、区域**经营
    2、市场保护
    3、一对一市场扶持,大量广告,物料支持

代理要求

    1、真诚而长远的合作态度
    2、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专业营销队伍和成熟的区域销售网络
    4、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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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民营 生产型
[主营产品]:西药,中药 更多>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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