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发布时间:2022/11/26 15:43:08 浏览次数:1825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小儿咳喘灵颗粒 |
| 汉语拼音 | xiaoerkechuanlingkeli |
| 品牌名称 | 诺贝娃 |
| 注册商标 | 诺贝娃 |
| 医保产品 | 是 |
| 功能主治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 主要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 作用机理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 性状剂型 | 颗粒剂 |
| 产品规格 | 12袋/盒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销售渠道 | 医药公司,连锁药店, |
| 适用科室 | 呼吸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性状】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运动员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
| 销售包装 | 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每盒装12袋。 |
| 运输包装 | 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每盒装12袋。 |
企业档案
- 江西汇仁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民营 贸易型
[主营产品]:许可项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 更多>
[联系地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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