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肟片
发布时间:2024/7/3 16:34:18 浏览次数:388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肟片 |
| 汉语拼音 | toubaokewopian |
| 品牌名称 | 普洛 |
| 注册商标 | 普洛 |
| 适应症 | 适应症为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鼻窦炎。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 口服,每次0.1g,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二次。 儿童: 口服,每日用量按成人减半。或按每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
| 性状剂型 | 片剂 |
| 产品规格 | 6片/盒 |
| 不良反应 | (1)严重不良反应: ①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②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③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 注意事项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销售渠道 | 医药公司,连锁药店, |
| 适用科室 | 感染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播报 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的**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仅在确实需要使用时使用本品;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乳汁中分泌,必需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播报 对于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 老年用药 播报 老年患者用药酌减。 药物相互作用 播报 卡马西平:与本品合用时可引起卡马西平水平升高,必须合用时应监测血浆中卡马西平浓度。 华法令和抗凝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增加凝血酶原时间。 药物过量 播报 洗胃, 无特殊解毒药物,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不能有效将本品清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