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喃妥因肠溶片

发布时间:2024/8/23 9:23:50 浏览次数:759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呋喃妥因肠溶片 |
| 汉语拼音 | funantuoyinchangrongpian |
| 品牌名称 | 康许 |
| 注册商标 | 康许 |
| 基药产品 | 是 |
| 医保产品 | 是 |
| 适应症 | 适应症为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妥因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予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50~100mg,睡前服,儿童一日1mg/kg。 |
| 性状剂型 | 肠溶片 |
| 产品规格 | 60片/盒 |
| 不良反应 |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 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 禁忌 | 新生儿、足月孕妇、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 3.长期应用本品6个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销售渠道 | 医药公司,连锁药店, |
| 适用科室 | 泌尿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播报 1.因呋喃妥因可透过胎盘屏障,而胎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故妊娠后期孕妇不宜应用,足月孕妇禁用,以避免胎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可能。 2.少量呋喃妥因可进入乳汁,诱发乳儿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播报 1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禁用。 老年用药 播报 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播报 1.可导致溶血的药物与呋喃妥因合用时,有增加溶血反应的可能。 2.与肝毒性药物和用有增加肝毒反应的可能;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有增加神经毒性的可能。 3.丙磺舒和苯磺唑酮均可抑制呋喃妥因的肾小管分泌,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和(或)血清半衰期延长,而尿浓度则见降低,疗效亦减弱,丙磺舒等的剂量应予调整。 |
企业档案
- 沈阳天行健医药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民营 生产型
[主营产品]:西药,中药 更多>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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