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喘宁颗粒
发布时间:2026/1/4 13:41:03 浏览次数:340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咳喘宁颗粒 |
| 汉语拼音 | kechuanningkeli |
| 品牌名称 | 花溪 |
| 注册商标 | 花溪 |
| 医保产品 | 是 |
| 功能主治 | 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 主要成分 | 麻黄、紫菀、百部(蒸)、苦杏仁、甘草。 |
| 作用机理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 性状剂型 | 颗粒剂 |
| 产品规格 | 每袋装15克(相当于总药材8.58克)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头痛,肢体酸痛,恶寒发热。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销售渠道 | 医药公司,连锁药店,单体药店, |
| 适用科室 | 呼吸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或黄棕色颗粒;味甜而苦。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头痛,肢体酸痛,恶寒发热。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执行标准】部标二十册 |
| 销售包装 | 纸盒 |
| 运输包装 | 纸箱 |
企业档案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股份制 生产型
[主营产品]:药品 更多>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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