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丸(袋装)
发布时间:2014/3/31 9:31:36 浏览次数:3444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香砂养胃丸 |
| 医保产品 | 是 |
| 功能主治 | [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
| 适用科室 | 消化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说明书甲类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香砂养胃丸 汉语拼音:XiangshaYangweiWan [成份]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炙)、广藿香、甘草。 [性状]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贮藏]密封 [包装]药品包装用复合膜,每袋装9克。 [有效期]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3719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四川省尚善堂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四川省井研县石家桥工业开发区 邮政编码:613100 |
| 其它说明 |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
企业档案
- 四川省尚善堂制药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民营 生产型
[主营产品]:药品 更多>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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