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诊断依据
(一)发病特点:心脏骤停是指心脏泵血功能的突然停止,大动脉搏动与心音消失,重要器官(如脑)血流中断,严重缺血、缺氧,导致生命终止。这种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医学上又称猝死。引起心跳骤停最常见的病因是心室纤维颤动。
(二)临床表现:
若呼唤病人无回应,压迫眶上、眶下无反应,即可确定病人已处于昏迷状态。再注意观察病人胸腹部有无起伏呼吸运动。如触颈动脉和股动脉无搏动,心前区听不到心跳,可判定病人已心跳骤停。心脏骤停或心源性猝死的临床过程可分为4个时期:
1、前驱期:许多病人在发生心脏骤停前有数天或数周,甚至数月的前驱症状,如心绞痛、气急或心悸的加重,易于疲劳及其他非特异性的主诉。这些前驱症状并非心源性猝死所特有,而常见于任何心脏病发作之前。
2.发病期:亦即导致心脏骤停前的急性心血管改变时期,通常不超过1小时。典型表现包括:长时间的心绞痛或急性心肌梗死的胸痛,急性呼吸困难,突然心悸,持续心动过速,头晕目眩等。若心脏骤停瞬间发生,事前无预兆警告,则95%为心源性,并有冠状动脉病变。
3.心脏骤停期:意识完全丧失为该期的特征。如不立即抢救,一般在数分钟内进入死亡期。罕有自发逆转者。
心脏骤停是临床死亡的标志,其症状和体征如下:①心音消失;②脉搏触不到、血压测不出;③意识突然丧失或伴有短暂抽搐,抽搐常为全身性,多发生于心脏停搏后10秒内,有时伴眼球偏斜;④呼吸断续,呈叹息样,以后即停止。多发生在心脏停搏后20~30秒内;⑤昏迷,多发生于心脏停搏30秒后;⑥瞳孔散大,多在心脏停搏后30~60秒出现。但此期尚未到生物学死亡。如予及时恰当的抢救,有复苏的可能。
其复苏成功率取决于:①复苏开始的迟早;②心脏骤停发生的场所;③心电活动失常的类型(心室颤动、室性心动过速、心电机械分离、心室停顿);④心脏骤停前病人的临床情况。如心脏骤停发生在可立即进行心肺复苏的场所,则复苏成功率较高。
4.生物学死亡期:心脏骤停向生物学死亡的演进,主要取决于心脏骤停心电活动的类型和心脏复苏的及时性。心室颤动或心室停搏,如在4~6分钟内未予心肺复苏,则预后很差。如在8分钟内未予心肺复苏,除非在低温等特殊情况下,否则几无存活。
(三)辅助检查:
1.心室颤动或扑动,约占91%;
2.心电机械分离,有宽而畸形、低振幅的QRS,频率20~30次/分,不产生心肌机械性收缩;
3.心室静止,呈无电波的一条直线,或仅见心房波。心室颤动超过4分钟仍未复律,几乎均转为心室静止。
二、诊断标准
1.神志丧失。
2.颈动脉、股动脉搏动消失,心音消失。
3.叹息样呼吸,如不能紧急恢复血液循环,很快就停止呼吸。
4.瞳孔散大,对光反射减弱以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