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宁颗粒
发布时间:2014/3/31 9:31:36 浏览次数: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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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名称 | 宫宁颗粒 |
| 功能主治 | 化瘀清热,止血固经。用于淤热证所致的月经过多,经期延长,放置宫内节育器后引起的子宫异常出雪见上述证侯者。 |
| 主要成分 | 茜草,蒲黄,三七,地榆,黄芪,地黄,仙鹤草,海螵蛸,党参,白芍,甘草。 |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连服7天。月经过多者于经前2天或来经时开始服用,经期延长者于经前第3天开始服用。 |
| 产品规格 | 每袋10克,10克*6袋和10克*9袋 |
| 适用科室 | 妇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不良反应:经临床试验未发现有任何不良反应。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止血作用:本品能抑制纤维蛋白溶解,防止血浆中纤维蛋白原消耗,从而缩短出血,凝血时间;调整子宫局部PG平衡失调,以促进血小板凝聚及使子宫平滑肌,血管舒缩功能正常,从而控制了异常子宫出血。 2.固环作用:能拮抗缩宫素所致子宫平滑肌强烈的收缩。 3.镇痛作用:能缓解缩宫素诱发的小鼠子宫平滑肌所致的疼痛,并能拮抗缩宫素所致大鼠离体子宫平滑肌强烈的收缩。 4.抗炎,免疫作用:可抑制巴豆油所致的炎症,并能明显对抗H+刺激所引起的毛细血管通透性的增高,增强单核巨噬细胞的吞噬能力。 5.活血祛瘀作用:本品可明显拮抗由高分子****造成的血瘀型子宫微循环障碍,改善微循环,在止血的同时防止血栓形成。 贮藏: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C)保存 包装:铝箔袋,每袋10克,每盒6袋。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WS3-720(Z-148)-2005(Z)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177 生产企业: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