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国家医保

发布时间:2014/3/31 9:31:36 浏览次数:3157
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 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151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西药 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生产企业: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民生医药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医保产品
    适应症 【适应症】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主要成分 帕米膦酸二钠,辅料为:甘露醇。
    用法用量 临用前,以灭菌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后,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输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mg~30mg/2小时。
    产品规格 15mg/30mg
    适用科室 肿瘤科用药
    补充说明 【其他说明】:
    【药品生产
    其它说明 通用名: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批准文号】
    (1)国药准字H20093151(15mg),(2)国药准字H20093104(30mg)
    生产单位: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帕米膦酸二钠,辅料为:甘露醇。
    【性状】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
    【适应症】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规格】
    15mg/30mg
    【包装】
    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药用卤化丁基胶塞,5瓶/盒,10瓶/盒。
    【用法用量】
    临用前,以灭菌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后,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输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mg~30mg/2小时。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剂量一般每次用药30~60mg,可根据医嘱调整每次用量和用药次数。通常每4周滴注一次。
    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病人治疗前血清钙水平确定疗程总剂量,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
    【禁忌】
    已知对本品或其它双膦酸盐或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有效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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