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无糖型

发布时间:2014/3/31 9:31:36 浏览次数:2454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 基药产品 | 是 |
| 医保产品 | 是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和甜味剂。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
| 产品规格 | 3克/袋x20袋/盒x100盒/箱 |
| 适用科室 | 耳鼻喉科用药 |
| 产品卖点 | 厂家直销,全国低价 |
| 补充说明 | 【成 份】板蓝根。辅料为糊精和甜味剂。 【性 状】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3克/袋x20袋/盒x100盒/箱。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 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 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内包装材料为药用聚乙烯塑料复合膜(BOPP/珠光膜)。10袋/盒 【有 效 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第487页。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22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