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发布时间:2016/10/12 15:47:03 浏览次数:3618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清热解毒口服液 |
| 医保产品 | 是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等症;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 产品规格 | 10ml/支*12支;10ml/支*10支;10ml/支*10支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补充说明 | 药性分析:方中石膏辛甘大寒,清热泻火;金银花、连翘、板蓝根、地丁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玄参、地黄凉血以清血中之热,又能生津止渴;栀子清泄三焦之火,黄芩清肺火,龙胆清肝胆之火;知母、麦冬养阴,清心除烦。诸药同用,共奏清热解毒之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密封。 性状: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
企业档案
- 湖北国人康药业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民营 生产型
[主营产品]:药品 更多>
[联系地址]:黄陂区巨龙大道日月山水1.2.3栋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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