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甲环酸

发布时间:2019/10/12 9:17:21 浏览次数:4412
- 基本信息
-
通用名称: 氨甲环酸注射液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730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西药 血液和造血系统药
生产企业: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 北京
招商企业: 悦康药业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氨甲环酸注射液 |
| 品牌名称 |
速宁 |
| 基药产品 |
是 |
| 医保产品 |
是
|
| 适应症 |
心胸外科,普通外科,产妇科,肛肠科,骨外科神经内外科,麻醉科,儿科,消化科,急诊科,肝胆,泌尿外科 |
| 用法用量 |
一次0.25g~0.5g |
| 产品规格 |
注射液 |
| 零售价格 |
32.5 |
| 产品卖点 |
**经CFDA批准在心脏外科手术有适应症并可大剂量使用 |
| 补充说明 |
**在心脏外科手术有适应症的止血药外科止血和出血性疾病的基本药物 |
| 销售包装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氨甲环酸胶囊
汉语拼音:Anjiɑhuɑnsuɑn Jiɑonɑnɡ
英文名称:Tranexamic Acid Capsules
【成份】本品化学名称为:(?)-4-氨甲基环己烷甲酸。结构式:分子式:C8H15NO2分子量:157.21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①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②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③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④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⑤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⑥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⑦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⑧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⑨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①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②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③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④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⑤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⑥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⑦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⑧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⑨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规格】0.25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不良反应】
本品副作用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①与青霉素或尿激酶等溶栓剂有配伍禁忌;②口服避孕药、雌激素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吸收较慢且不完全,吸收率为30%~50%。t1/2约为2小时,达峰值时间一般在3小时。本品能透过血脑屏障。如按体重口服20mg/kg,则血清抗纤溶活力可维持7~8小时,组织内17小时,尿内48小时。口服量39%于24小时内经肾排出,本品在乳汁中分泌,其量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
【ATC分类】B02A
【医保类别】乙
【编码】HD000805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