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桑菊颗粒
发布时间:2021/1/22 17:02:32 浏览次数:10833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夏桑菊颗粒 |
| 功能主治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 主要成分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 |
| 作用机理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 性状剂型 | 颗粒剂 |
| 产品规格 | 23袋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适用科室 | 呼吸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性状】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执行标准】WS-11386(ZD-1386)-2002 |
| 销售包装 | 纸盒 |
| 运输包装 | 纸箱 |
企业档案
- 深圳市明华堂医药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民营 服务型
[主营产品]:中药材 中成药 中药饮片 化学原料药 化学药制剂 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 更多>
[联系地址]:广东深圳市龙岗区 园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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