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板蓝根颗粒

发布时间:2022/9/23 11:37:58 浏览次数:35345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复方板蓝根颗粒 |
| 品牌名称 | 彪中堂 |
| 注册商标 | 日田 |
| 基药产品 | 是 |
| 医保产品 | 是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 |
| 作用机理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 性状剂型 | 颗粒剂 |
| 产品规格 | 21袋*15克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适用科室 | 呼吸科用药 |
| 产品卖点 | 浙江,江苏上海医保统筹支付价格高,国家医保,地方医保 |
| 补充说明 | 【性状】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执行标准】WS-11180(ZD-1180)-2002 |
| 销售包装 | 60袋 |
代理要求
- 区域代理不限,全品种控销。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
完善的销售网络;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较强的市场开 发能力;
具备终端(OTC,RX)推广能力的公司和个 人;
具有成熟完善的销售网络;
通畅的市场渠道;
良好的商业信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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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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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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