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粉
发布时间:2023/7/13 12:01:06 浏览次数:678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熊胆粉 |
| 汉语拼音 | xiongdanfen |
| 品牌名称 | 金熊华夏 |
| 注册商标 | 金熊华夏 |
| 基药产品 | 是 |
| 功能主治 | 清心、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 |
| 作用机理 | 本品为不规则碎片、颗粒或粉末,黄色至深棕色,有的呈深绿色或淡红色,半透明,有玻璃样光泽,质脆,易吸潮,气清香微腥,味极苦微回甜,有清凉感。 |
| 用法用量 | 0.3~1g,多入丸散服,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 性状剂型 | 颗粒剂 |
| 产品规格 | 0.1g×30支/盒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宜取要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 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险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贮藏 | 密封避光置阴凉干燥处(避光,且不超过20°C)。 |
| 有效期 | 48个月。 |
| 执行标准 | 部颁新药转正标准第十一册WS3-09(B-09)-96(Z) |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 延边东方能业参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销售渠道 | 国营医院,单体药店,民营医院,街道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门诊,私人诊所,医药公司,连锁药店, |
| 适用科室 | 眼科用药 |
| 产品卖点 | 控销;不挂网; |
| 补充说明 | 生产地址:吉林省龙井市果树农场光新村 产地:吉林龙井 注册地址:延吉市新华街2号 邮政编码·133400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
| 销售包装 | 纸盒包装 |
| 运输包装 | 每箱20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