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清热颗粒

发布时间:2024/10/28 10:20:05 浏览次数:1400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感冒清热颗粒 |
| 汉语拼音 | ganmaoqingrekeli |
| 品牌名称 | 云龙 |
| 注册商标 | 云龙 |
| 基药产品 | 是 |
| 医保产品 | 是 |
| 功能主治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 主要成分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
| 作用机理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性状剂型 | 颗粒剂 |
| 产品规格 | 每袋装12克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口干、皮疹、瘙痒、心悸、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贮藏 | 密封。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销售渠道 | 医药公司,连锁药店,单体药店, |
| 适用科室 | 呼吸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销售包装 | 件 |
| 运输包装 | 件 |
招商政策
- 及时提供货源,确保全国范围内2~10天内到货;
严格的市场保护,确保运作者权益;
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
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好服务工作;
巨大的空间;
严格的市场保护;
医药全新运营模式请详询!
企业档案
- 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民营 贸易型
[主营产品]:酒剂、颗粒剂、合剂、胶囊剂(含青霉素类)、片剂、流浸膏剂、散剂、口服液、软胶囊剂、医疗器械、化妆品、 更多>
[联系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宏路5号

温馨提示
本网站只提供药品信息交流平台,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索要三证,打款请打公司开户行。
本站不提供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在线交易和产品咨询,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和药店购买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