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发布时间:2025/2/27 11:10:50 浏览次数:672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
| 汉语拼音 | yansuanminuohuansujiaonang |
| 品牌名称 | 可盛 |
| 注册商标 | 可盛 |
| 基药产品 | 是 |
| 医保产品 | 是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 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 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 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 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 5、梅毒。 6、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 7、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 8、腹膜炎。 9、败血症、菌血症。 |
| 主要成分 | 盐酸二甲胺四环素 |
| 作用机理 | 1.由于本品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活性,故本品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降低抗凝血药的剂量。2.由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可使本品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本品与制酸药应避免同时服用。3.本品与含铝、钙、镁、铁离子的药物合用时,可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的吸收减少。4.降血脂药物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5.由于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可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故合用时须调整本品的剂量。6.全麻药甲氧氟烷和本品合用可导致致命性的肾毒性。7.由于本品能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活性,所以应避免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8.本品与强利尿药(如***等)合用可加重肾损害。9.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可加重肝损害。10.本品和口服避孕药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小时服用本品0.1g,或每6小时服用50mg。 |
| 性状剂型 | 胶囊剂 |
| 产品规格 | 按米诺环素计:(1)50mg(5万单位)(2)100mg(10万单位)10粒 |
| 不良反应 | 在受评估的22503名患者中,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在内,观察到有3297名出现对本品的不良反应。观察到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胃肠道症状,如腹痛(3.07%)、恶心(3.04%)、厌食(1.88%)及胃肠道疾病(1.13%),以及头晕(2.85%)[从批准时间起上溯至1975年间收集的数据]。发生率无法确定的不良反应,如自发报告病例也包含在本节提供的数据中。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发病率未知)。 (1)休克和过敏反应:可引起休克和过敏反应,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观察到任何异常,如感觉不适、口腔不适、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发汗、全身潮红、呼吸困难、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咽部水肿等)或意识障碍,应立即中断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2)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样症状恶化:可加重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样症状:如观察到任何此类症状,应立即中断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3)结节性多动脉炎、显微镜下多血管炎:因可能引起结节性多动脉炎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应密切监测患者情况。如观察到任何异常,如发热、不适、体重减轻、关节痛、网状青斑,麻木等,应立即中断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4)自身免疫性肝炎:长期用药可导致抗核抗体呈阳性,应密切监测患者情况。如观察到任何异常,应立即中断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5)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黏膜皮肤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和剥脱性皮炎:因可能引起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黏膜皮肤眼综合征、多形性红斑及剥脱性皮炎,应密切监测患者情况。如观察到任何异常,如发烧、红斑、瘙痒、眼部充血及口腔炎,应立即中断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6)超敏综合征:可引起迟发性严重超敏症状,该症状以皮疹和发热为首发症状,继而伴有淋巴结肿大、肝功能障碍等器官疾病、白细胞计数增多、嗜酸粒细胞增多或出现非典型淋巴细胞,应密切监测患者,如出现任何以上症状,应立即中断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该综合征常伴有病毒再激活,如人疱疹病毒6型(HHV6)及皮疹、发热、肝功能障碍等。停止治疗后可能会复发或拖延,应注意。 |
| 禁忌 | 对任何四环素类药物或本品中的任一成分过敏或有过敏史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一、特别警告 罕见发生与服用盐酸米诺环素有关的过敏/过敏样反应(包括休克和死亡)。 怀孕妇女服用盐酸米诺环素,和其它四环素类抗生素一样,会引致胎儿毒性、暂时性骨骼发育迟缓和牙齿变色/釉质发育不全。已在动物研究中观察到胚胎毒性(大鼠)。因此,只有在预期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孕妇和可能处于妊娠状态的女性才应服用本品。 在牙齿发育期(从孕后期、婴儿期、8岁前儿童期)服用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牙齿永久变色(黄色-灰色-棕色)及暂时性骨骼发育迟缓。该不良反应在长期用药的患者中更常见,但是在短期内重复用药的患者中也有发生。同时,也报道有牙釉质发育不全。四环素类药物不应在牙齿发育期间使用,除非治疗利益大于风险。因此,仅可在其他药物无效或忌用的情况下使用本品。 一般情况下,当确定了微生物对本品敏感后,本药的持续给药时间应限定在治疗患者病症所需的最短期限内,以防出现耐药微生物。 为预防炭疽热发展及恶化,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针对本品类似药物,多西环素的建议处方期为60天。 二、一般注意事项 |
| 药物相互作用 | 1、由于四环素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活性,故本品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降低抗凝血药的剂量。 2、由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铝、钙、镁)可与四环素类药物合用形成不溶性络合物而使四环素类药物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盐酸米诺环素与制酸药应避免同时服用。含铁的制剂可削弱盐酸米诺环素的吸收。 3、降血脂药物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 4、由于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可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故合用时须调整本品的剂量。 5、全麻药甲氧氟烷和米诺环素合用可导致致命性的肾毒性。 6、由于抑菌药物能干扰青霉素的抑菌活性,所以应避免四环素类药物与青霉素类合用。 7、米诺环素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合用可加重肾损害。 8、米诺环素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可加重肝损害。 9、四环素类药物和口服避孕药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10、避免在服用米诺环素前即刻、使用期间及使用后即刻使用异维甲酸或其他系统性类视黄醇或维生素A。这些药物中的任何一种都与脑假瘤发生有关。 |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 有效期 | 24个月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销售渠道 | 医药公司,连锁药店,单体药店, |
| 适用科室 | 感染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 【禁忌】对本品及其他四环素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2.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3.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4.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5.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6.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并至少进行4个月。7.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8.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9.本品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药后应避免日晒。10.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萤光的干扰,可能使测定结果偏高。(2)可能使碱性磷酸酶、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11.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不良反应】1.菌群失调:本品引起菌群失调较为多见。轻者引起维生素缺乏,也常可见到由于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药菌所引起的二重感染。亦可发生难辨梭菌性假膜性肠炎。2.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舌炎、肛门周围炎等;偶可发生食管溃疡。3.肝损害:偶见恶心、呕吐、黄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呕血和便血等,严重者可昏迷而死亡。4.肾损害:可加重肾功能不全者的肾损害,导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5.影响牙齿和骨发育:本品可沉积于牙齿和骨中,造成牙齿黄染,并影响胎儿、新生儿和婴幼儿骨骼的正常发育。6.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罕见全身性红斑狼疮,若出现,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7.可见眩晕、耳鸣、共济失调伴恶心、呕吐等前庭功能紊乱(呈剂量依耐性,女性比男性多见),常发生于*初几次剂量时,一般停药24~48小时后可恢复。8.血液系统:偶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9.维生素缺乏症:偶有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族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等。10.颅内压升高:偶见呕吐、头痛、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前囟膨隆等颅内压升高症状,应立即停药。11.休克:偶有休克现象发生,须注意观察,如发现有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便意、耳鸣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12.皮肤:斑丘疹、红斑样皮疹等;偶见剥脱性皮炎、混合性药疹、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0n综合征。长期服用本品,偶有指甲、皮肤、粘膜处色素沉着现象发生。13.其他:偶有头晕、倦怠感等。长期服用本品,可使甲状腺变为棕黑色,甲状腺功能异常少见。罕见听力受损。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中,引起胎儿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胎儿骨骼生长;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故孕妇和准备怀孕的妇女禁用。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较高,虽然可与乳汁中的钙形成不溶性络合物,吸收甚少,但由于本品可引起牙齿**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婴幼儿骨骼的发育生长,故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引起牙齿**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骨骼的发育生长,故8岁以下小儿禁用。 【药理毒理】1.药理:本品为半合成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具高效和长效性,在四环素类抗生素中,本品的抗菌作用*强。抗菌谱与四环素相近。对革兰阳性菌包括耐四环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等和革兰阴性菌中的淋病耐瑟菌均有很强的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的作用一般较弱;本品对沙眼衣原体和溶脲支原体亦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近年来由于滥用四环素类抗生素,现大多数常见革兰阳性和阴性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本品系抑菌药,但在高浓度时,也具有杀菌作用。2.毒理:本品能导致实验动物(大鼠、狗和猴)的甲状腺变为黑色。大鼠给予本品进行慢性治疗,结果导致甲状腺肿,甚至甲状腺瘤。本品亦能导致大鼠和狗的甲状腺增生。 【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后迅速被吸收,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无明显影响。口服本品0.2g,1~4小时内(平均2.1小时)达血药峰浓度(Cmax),为2.1~5.1mg/L。本品脂溶性较高,易渗透入许多组织和体液中,如甲状腺、肺、脑和前列腺等,本品在胆汁和尿中的浓度比血药浓度高10~30倍,在唾液和泪液中的浓度比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高。血清蛋白结合率为76%~83%。在体内代谢较多,在尿中排泄的原形药物远低于其他四环素类。本品排泄缓慢,大部分由肾和胆汁排出。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11.1~22.1小时(平均15.5小时)。 【贮藏】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 销售包装 | 纸盒 |
| 运输包装 | 纸箱 |
招商政策
- 底价供货,产品包装彩页以及包装盒
及时提供货源,确保全国范围内2~10天内 到货;
严格的市场保护,确保运作者权益;
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
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好服务工作;
严格的市场保护;
代理要求
- 真实有效,针对性强的销售渠道!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
完善的销售网络;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较强的市场开 发能力;
具备终端(OTC,RX)推广能力的公司和个 人;
具有成熟完善的销售网络;
通畅的市场渠道;
良好的商业信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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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湖北天晟药业有限公司 查看该公司更多招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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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天晟药业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国有 生产型
[主营产品]: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批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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