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莫唑胺胶囊

发布时间:2025/8/5 15:46:38 浏览次数:242
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 替莫唑胺胶囊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44725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西药 抗肿瘤药 (处方药)
生产企业: 仁和熙德隆药业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连云港众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称 替莫唑胺胶囊
    汉语拼音 timozuoanjiaonang
    化学名称 3,4-二氢-3-甲基-4-氧代咪唑并[5,1-d]1,2,3,5-四嗪-8-甲酰胺
    适应症 用于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
    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主要成分 替莫唑胺
    用法用量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1.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x109/L,血小板计≥100x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最多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2.维持治疗期:
    本品同步放化疗期结束后4周,进行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第1周期的本品剂量是150mg/m2/日,每日一次,共5天,然后停药23天。第2周期开始时,如果第1周期CTC的非血液学毒性≤2级(除脱发、恶心和呕吐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和血小板计数≥100×109/L,则剂量可增至200mg/m2/日。如果第2周期的剂量没有增加,在以后的周期中也不应增加剂量。除出现毒性外,以后各周期的剂量维持在每日200mg/m2。
    性状剂型 胶囊剂
    产品规格 100mg,1粒/袋,300袋/箱
    注意事项 应空腹(进餐前至少一个小时)服用本品。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如果服药后出现呕吐,当天不能服用第二剂。
    不能打开或咀嚼本品,应用一杯水整粒吞服。如果胶囊有破损,应避免皮肤粘膜与胶囊内粉状内容物接触。
    贮藏 密封,在2~25℃保存
    零售价格 电话商议
    供货价格 面议
    销售渠道 国营医院,民营医院,
    适用科室 肿瘤科用药
    销售包装 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包装,1粒/袋*5袋/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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