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十六味丸
发布时间:2026/3/3 9:06:22 浏览次数:183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明目十六味丸 |
| 汉语拼音 | mingmushiliuweiwan |
| 品牌名称 | 蒙王 |
| 注册商标 | 蒙王 |
| 基药产品 | 是 |
| 功能主治 | 清血热,明目。用于肝热引起的眼病,目赤,痒病,流泪等。 |
| 主要成分 | 枸杞、当归、夜明砂、通经草、红花、麦冬、石决明、木贼、青葙子、菊花、全蝎、防风、决明子、蒺藜(微炒)、川楝子、羚羊角(煨)。 |
| 作用机理 | 清血热,明目。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 |
| 性状剂型 | 水丸 |
| 产品规格 | 30粒x2板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辨证应用:本品主要针对“肝热”或“血热”引起的眼部问题(如眼睛发红、干涩、疼痛、视物模糊,伴口干、口苦、烦躁等热象)。若为其他证型(如肝肾阴虚导致的眼干、视力下降,伴腰膝酸软、头晕耳鸣),或因外伤、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器质性病变引起的眼部症状,需先明确病因,不可盲目使用。 2、存放要求:密封后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儿童不可自行取用,防止误服;若药丸出现潮解、霉变、异味或过期,需立即丢弃。 3、不建议作为常规护眼药:本品为治疗性药物,不适合健康人群用于“护眼”或预防近视。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销售渠道 | 医药公司,连锁药店,单体药店, |
| 适用科室 | 眼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药物相互作用 若同时使用其他药物,需告知医生用药史,并遵医嘱间隔用药,避免成分相互影响。 贮藏方法 密闭,防潮。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YBZ05722006。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394。 |
| 销售包装 | 纸盒 |
| 运输包装 | 纸箱 |
企业档案
- 辽宁卿华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股份制 生产型
[主营产品]:散剂,丸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加工 更多>
[联系地址]: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繁荣大街北段

温馨提示
本网站只提供药品信息交流平台,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索要三证,打款请打公司开户行。
本站不提供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在线交易和产品咨询,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和药店购买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