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发布时间:2024/12/9 15:49:06 浏览次数:918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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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23203 【验证真伪】
产品分类: 西药 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OTC)
生产企业: 安徽华辰制药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 全国
招商企业: 山东瑞都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醒: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禁忌等内容,按照说明书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称 |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
| 汉语拼音 | jingansuanbuluofenkeli |
| 品牌名称 | 精布芬 |
| 注册商标 | 精布芬 |
| 基药产品 | 是 |
| 医保产品 | 是 |
| 适应症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神经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辅料为:蔗糖、碳酸氢钠、精氨酸、三氯蔗糖、粉末甜橙香精。 |
| 作用机理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精氨酸布洛芬为布洛芬精氨酸盐,提高布洛芬的溶解度,比布洛芬的吸收速度更快,服药后15~30分钟即达到止痛作用。 |
| 用法用量 |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一次1包,一日3~4次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 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 |
| 性状剂型 | 颗粒剂 |
| 产品规格 | 0.2g(以布洛芬计) |
| 不良反应 | 1.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巴氯酚、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抗意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的降压效果。 促进尿酸排泄作用降低。5.本品与丙磺舒、苯磺唑酮合用时,布洛芬排泄延迟,丙磺舒、苯磺唑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 销售渠道 | 医药公司,连锁药店,单体药店, |
| 适用科室 | 风湿免疫痛风病科用药 |
| 补充说明 |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贮藏】 密封保存。 【包装】 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包装;(1)每盒6包;(2)每盒8包;(3)每盒9包;(4)每盒10包;(5)每盒12包;(6)每盒20包。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YBH02182022 |
| 销售包装 | 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包装 |
| 运输包装 | 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包装 |
招商政策
- 提供合法经营手续,严格的市场保护、良好的售后服务、完善的运作体系
及时提供货源,确保全国范围内2~10天内 到货;
严格的市场保护,确保运作者权益;
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
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好服务工作;
严格的市场保护;
企业档案
- 山东瑞都药业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民营 贸易型
[主营产品]: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更多>
[联系地址]:潍坊市奎文齐鲁创智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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