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击
一、诊断依据
(一)发病特点:电流通过人体引起的组织损伤、器官功能障碍或猝死称为电击,俗称触电。电击包括低压(≤380V)、高压(>1000V)和超高压(或雷击,10000V,30万A)电击三种类型。电击对人体损伤严重程度与电流(直流和交流电)类型、电压高低、电流强度及频率、组织电阻、电流途径与方向、通电时间和电击环境条件有密切关系,其中电压因素最重要。
(二)临床表现:
轻者仅有瞬间感觉异常、痛性肌肉收缩、惊恐、面色苍白、头晕、心悸;短暂精神障碍、意识丧失、重者昏迷、抽搐或猝死。还引起以下特殊损伤:
1、心搏和呼吸停止;
2、皮肤及组织烧伤;
3、急性肾衰竭;
4、神经系统病变:横断性脊髓炎、多神经炎综合征、癫痫等;
5、骨折;
6、内部脏器损伤出血等。
二、治疗方案
1、立即切断电源,避免直接用手搬动患者。
2、心肺复苏。
3、补液治疗。
4、急性肾衰竭治疗(详见相关章节)。
5、外周神经损伤治疗:可应用环氧酶抑制剂或联合抗氧化剂治疗。
6、外科问题处理:对坏死组织进行清创术,对腔隙综合征实行减压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