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免疫科疾病

二、诊断标准

    二、诊断标准

    (一)完全型:

    ①具有上述3个基本症状。

    ②具有2个基本症状合并2个以上系统表现。

    (二)不完全型:

    ①具有2个基本症状。

    ②具有1个基本症状并加2个以上系统表现。

    完全型的一般诊断较容易,但不完全型,尤其因本病患者的纤溶系统处于低下状态,使多组织器官发生血管炎或血管栓塞,以至引起众多的临床表现时,需与其他病因引起的血管病变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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