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病特点:黑热病又称内脏利什曼病,是杜氏利什曼原虫(黑热病原虫)所引起的慢性地方性传染病。过去流行于长江以北地区。传染源是患者和病犬(癞皮狗),通过白蛉传播。每年5~8月为白蛉活动季节,白蛉吸吮患者的血液时,原虫便进入白蛉体内,发育繁殖成鞭毛体,7天后白蛉再次叮蛟人体时,将鞭毛体注入,即可引起感染。原虫主要寄生在患者的血液、肝、脾、骨髓和淋巴结中。
二、临床表现:潜伏期—般为3~6个月,最短仅10天左右,最长的达9年之久。
(一)典型临床表现
1、发 病:多缓慢,不规则发热,呈双峰热,中毒症状轻,初起可有胃肠道症状如食欲减退、腹痛腹泻等。可有类似感冒样症状。病程较长,可达数月,全身中毒症状不明显,有些患者发热数月仍能劳动。
2、脾、肝及淋巴结肿大:脾明显肿大,起病后半个月即可触及、质软,以后逐渐增大,半年后可达脐部甚至盆腔,质地硬。肝为轻至中度肿大,质地软;偶有黄疸、腹水。淋巴结为轻至中度肿大。
3、贫血及营养不良:在病程晚期可出现,有精神萎靡、头发稀疏、心悸、气短、面色苍白、水肿及皮肤粗糙,皮肤颜色可加深故称之为黑热病(kala—azar即印度语发热、皮肤黑之意)。可因血小板减少而有鼻出血、牙龈出血及皮肤出血点等。
在病程中症状缓解与加重可交替出现,一般病后1个月进入缓解期,体温下降,症状减轻,脾缩小,持续数周,以后又可复发,病程迁延数月。
(二)特殊临床类型:
1、皮肤型黑热病:多数患者有黑热病史,可发生在黑热病病程中,少数为无黑热病病史的原发患者。皮损主要是结节、丘疹和红斑,偶见褪色斑,表面光滑,不破溃很少自愈,结节可连 成片类似瘤型麻风。发生在身体任何部位,但面颊部多见。患者一般情况良好,大多数能照常工作及劳动,病程可长达10年之久。
2、淋巴结型黑热病:较少见,婴幼儿发病为主。多无黑热病病史,可与黑热病同时发生。表现为浅表淋巴结肿大,尤以腹股沟部多见,花生米大小,也可融合成大块状,较浅可移动,局部无红肿热痛。全身情况良好,肝脾多不肿大或轻度肿大。
三、诊断要点:根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以及实验室检查可确诊。
1、实验室检查:全血细胞减少,甚至中性粒细胞缺乏;血红蛋白呈中度贫血改变;血小板减少;血清球蛋白显著增高,白蛋白下降。血清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阳性有助诊断。尽早行骨髓、淋巴结或脾、肝组织穿刺涂片,找到病原体是确诊的主要依据。检测利什曼原虫核酸可确诊并评估疗效。
2、治疗性诊断:对高度疑似而未检出病原体者,可用锑剂试验性治疗,若疗效显著有助于本病诊断。
四、治疗方案:
(一)一般治疗:患者应给予营养丰富的食物,口服维生素B族及维生素C。注意防止继发感染。对严重贫血和粒细胞减少者给予少量多次输入新鲜血,若合并细菌感染给予相应的抗菌药物。
(二)病原治疗:
1、锑
剂:常用5价锑制剂葡萄糖酸锑钠,对杜氏利什曼原虫有很强的杀虫作用,疗效迅速而显著。如治疗中血白细胞尤其中性粒细胞继续减少,则暂停治疗。有心脏病、肝病者 慎用。葡萄糖酸锑钠一般采用6日疗法,总剂量按体重计算,一般用量为:成人总量为120~150mg/kg,儿童的总剂量为200~240mg/kg,均分6次给药,每日1次肌肉或静脉注射。
过期药物尤其已变色者因有变成3价锑加大毒性的可能,不应使用。如锑剂治疗3疗程仍未愈者,称之为“抗锑剂”患者,则须用非锑剂治疗。
2、非 锑 剂:本药疗效差,疗程长,复发率高,毒副作用较大,故仅用于锑剂过敏、无效或并有粒细胞缺乏症者。两性霉素B(AmB)0.5mg(/kg.d)×14d;AmB毒性较大,常引起发热、贫血、肾损害、低血钾及心肌损害等。大剂量可致永久性肾损害,小剂量毒性低。目前认为<20mg/kg对黑热病患者是安全的。WHO推荐的总剂量是1~3g/日。
(三)手术治疗:脾切除多种治疗无效,病原体仍可查到,脾明显肿大并伴脾功能亢进者,应行脾切除术,术后再用锑剂治疗,以期根治。
(四)并发症治疗:继发感染者及时用抗生素治疗。粒细胞减少者输新鲜血,适当应用升白细胞药物。凡有走马疳,颗粒性白细胞缺乏症,肺炎的患者,应及时给予足够的抗生素治疗,需要时可多次少量输新鲜血并注射丙种球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