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系统疾病

第五节 药物性肺部疾病

    一、诊断依据

    (一)发病特点: 药物性肺病的发病机制非常复杂,但主要由药物毒性作用和变态反应所致。药物的毒性作用与药物剂量呈正相关,也与靶器官的敏感性增强有关。有些药物性肺病是由于人体对药物发生变态反应引起的,其中以I型(速发型)和III型(免疫复合物)变态反应常见。它与药物毒性反应不同,其发生与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无关,(但损害程度可能与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有关),药物性肺病可发生于用药后即刻,亦可发生于数年后,但以用药后7~10天多见。由药物引起的肺损害发病率约占全身药物不良反应的5%~8%,有些是暂时可逆的,有些则可造成永久性损害,甚至危及生命,提高认识,及时诊治,极积预防,可减少本病的发生。

    (二)分类与临床表现:

    1、急性肺水肿:某些药物过量可直接损伤肺组织,抑制呼吸中枢,出现严重的低氧血症和酸中毒,使肺泡毛细血管损伤,通透性増强,属非心源性肺水肿。海洛英、美沙酮、丙氧酚等麻醉药;柔红霉素、阿霉素;环磷酰胺、䤑胺类、水杨酸、氢氯噻嗪等。

    2、哮喘:可能因过敏反应、药理反应及直接刺激导致药源性支气管痉挛。主要药物有(1)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普萘洛尔、氧烯洛尔、噻吗洛尔滴眼液等);(2)胆碱酯酶抑制剂(溴吡斯的明、依可碘酯等);(3)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4)阿斯匹林等。

    3、弥漫性肺纤维化:引起此病的药物很多,如降压药中的六甲季胺、美卡拉明,抗菌药中的呋喃妥因,抗心率失常药物中的胺碘酮,神经系统药中的苯妥英钠,甲丙氨酯等,但最常见的应属细胞毒药物,包括有烷化剂类、抗代谢药类和亚硝脲类(详见高校第二版「内科学(上册)」140页)。

    (四)肺浸润伴嗜酸细胞增多症:一般呈亚急性或慢性过程,表现为气短、咳嗽、皮疹、末梢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可由呋喃妥因、甲基苄肼、阿司匹林、对氨柳酸钠、异烟肼、丙咪嗪、呋喃唑酮、甲氨蝶呤、石蜡油等引起。

    (五)肺肉芽肿样反应:滴鼻油剂吸入肺部可引起脂性肺炎,支气管或淋巴管碘油造影时如脂性物质吸入气道可引起急慢性肺炎,局限性肉芽肿,进一步可发展为肺纤维化。

    (六)肺血管炎:3型4型变态反应所致,典型的病理改变为血管中心炎症和坏死,导致附近肺组织梗死或出血。其药物有别嘌呤醇、白消安、色甘酸钠、保泰松、螺内酯、吩噻嗪类、磺胺类、吲哚美辛等。

    (七)肺动脉高压:其主要有野百合碱、某些口服避孕药、雌性激素、凝血药和减肥药。

    此外,还有一些药物可引起弥漫性肺出血、红斑狼疮样肺改变、胸腔积液、肺门及纵隔淋巴结肿大、过敏性肺泡炎等肺部病变。

    二、诊断要点

    1、药物性肺病临床表现复杂多样,特异性差,诊断较困难。

    2、应详细了解病史和用药史,分析两者间关系,得出因果关糸。

    3、对用药后发病较急,用药与临床症状关系密切,尤其是仃药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者建立诊断相对容易。

    4、对病情进展较慢者,病情与用药关系不甚明了,则要做全面深入分析,排除肺部其它疾病,并结合一些免疫学和组织学检查,或许也能确诊。

    5、可疑病例及时仃药后症状消退,有助于诊断,但晚期病例病理改变呈不可逆性,故仃药后症状仍持续,亦不能排除药物性肺病的可能。

    三、治疗原则

    早期发现,及时诊断,立即仃药,对症施治,必要时加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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