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学

第五节 肿瘤放疗的注意事项

    一、放疗的适应证:按照各系统中的不同种类的肿瘤,目前治疗的适应证可以分为以下类别:

    1、消化系统:口腔部癌早期手术和放射疗效相同,有的部位更适合于放射治疗,如舌根部癌和扁桃体癌。中期综合治疗以手术前放射治疗较好。晚期可作姑息性放射治疗。食管癌早期以手术为主,中晚期以放射治疗为主,另外颈段及胸上段食管癌因手术难度大、术后生活质量差等原因,一般行放射治疗。肝、胰、胃、小肠、结肠、直肠癌以手术治疗为主。结肠、直肠癌手术治疗可能较放射治疗有好处。早期直肠癌腔内放射的疗效与手术治疗相同。肝、胰癌的放疗有一定姑息作用。

    2、呼吸系统:鼻咽癌以放疗为主。上颌窦癌以手术前放疗为好。不能手术者行单独放疗,一部分可以治愈。喉癌早期放疗或手术治疗,中晚期放疗、手术综合治疗。肺癌以手术为主,不适合手术又无远地转移者可行放射治疗,少数可以治愈。小细胞未分化型肺癌要行放疗加化疗。

    3、泌尿生殖系统:肾透明细胞癌以手术为主,手术后放疗有一定好处。膀胱早期以手术为主,中期手术前放疗有一定好处,晚期可做姑息治疗。肾母细胞癌以手术、手术与放疗化疗三者综合治疗为好。睾丸肿瘤应先手术,然后行手术后放疗。子宫颈癌早期手术与放疗疗效相同,Ⅱ期以上只能单纯放疗,且疗效较好。子宫体癌以手术前放疗为好,不能手术者也可放射治疗。

    4、乳腺癌以手术治疗为主:凡Ⅰ期或Ⅱ期乳癌,肿瘤位于外侧象限,腋窝淋巴结阴性者手术后不做放疗,Ⅰ期而肿瘤位于内侧象限或Ⅱ期乳癌皆作手术后放疗。Ⅲ期手术前照射也有好处。对早期乳癌采用"保乳术"后对乳腺及淋巴引流区进行放疗,疗效也很好。

    5、神经系统肿瘤:脑瘤大部分要手术后放疗。髓母细胞应以放疗为主。神经母细胞瘤手术后应行放疗或化疗。垂体瘤可放疗或手术后放疗。

    6、皮肤及软组织恶性肿瘤:皮肤黏膜(包括阴茎及唇)早期手术或放疗均可,晚期也可放疗;黑色素瘤及其他肉瘤,应以手术为主。也可考虑配合放疗。

    7、骨恶性肿瘤:骨肉瘤以手术为主,也可作手术前放疗。骨网织细胞肉瘤、尤文瘤可行放疗辅以化疗。

    8、淋巴类肿瘤:Ⅰ、Ⅱ期以放疗为主,Ⅲ、Ⅳ期以化疗为主,可加用局部放疗。

    二、肿瘤放疗的禁忌证:放射治疗的绝对禁忌证很少,尤其是低姑息性治疗,例如对局部转移灶的止痛大部分有效。但也要看患者和单位的条件决定,一般来讲,晚期肿瘤患者处于恶病质的情况下,可做为放射绝对禁忌证。另外食管癌穿孔、肺癌合并大量腔积液也应列为绝对禁忌证。

    凡属于放射不敏感的肿瘤,应做为相对禁忌证,如皮肤黑色素瘤、胃癌、小肠癌、软组织肉瘤、骨软骨肉瘤等。一般行手术治疗后补充术后放疗。急性炎症、心力衰竭,应在控制病情后再做放疗。

    肺癌需作较大面积照射而肺功能又严重不全时不宜作放疗。

    三、放疗后副反应:

    (一)全身反应:由于肿瘤组织崩解、毒素被吸收,在照射数小时或1~2天后,病人可出现全身反应,表现为虚弱、乏力、头晕、头痛、厌食,个别有恶心、呕吐等,特别是腹部照射和大面积照射时,反应较重。护理措施:

    1、照射前不宜进食,以免形成条件反射性厌食。

    2、照射后完全静卧休息30分钟。

    3、进清淡饮食,多食蔬菜和水果,并鼓励多饮水,促进毒素排出。

    4、参加集体文娱活动或气功,以转移注意力。此外,每周检查血象1次,当白细胞下降至4×109L、80×109L以下时,需给升血药物,如血象明显下降需暂停放疗。

    (二)皮肤反应:皮肤对射线的耐受量与所用放射源、照射面积和部位有关。钴60治疗机和直线加速器产生的r射线和高能X线透力强,皮肤受量小,反应轻;X线治疗机产生的低能X线和感应加速器产生的电子束皮肤受量大,反应重。临床上大面积照射时或照射皮肤的皱褶及潮湿处,可出现一定程度的皮肤反应,皮肤反应分为三度:

    1、Ⅰ度反应:红斑、有烧灼和刺痒感,继续照射时皮肤由鲜红渐变为暗红色,以后有脱屑,称干反应。

    2、Ⅱ度反应:高度充血,水肿、水泡形成,有渗出液、糜烂,称湿反应。

    3、Ⅲ度反应:溃疡形成或坏死,侵犯至真皮,造成放射性损伤,难以愈合。

    放疗后数日或更长时间,照射部位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淋巴引流障碍、水肿及深棕色斑点、色素沉着,称后期反应。

    照射野皮肤保护措施:

    ①内衣宜柔软、宽大,吸湿性强。

    ②保持乳房下、腋窝、腹股沟及会阴部皮肤清洁干燥,防止干反应发展为湿反应。

    ③照射野皮肤应用温水和柔软的毛巾轻轻沾洗,忌用肥皂,不可涂酒精、碘酒、红汞、油膏,并避免冷热刺激(如热水袋)。

    ④照射野不可贴胶布,以免所含氧化锌(重金属)产生二次射线,加重皮肤损伤。

    ⑤头面部照射,防止日光照晒。

    ⑥使用电剃须刀,避免损伤皮肤,造成感染。

    ⑦皮肤脱屑期,切勿用手斯剥。

    ⑧发生干反应,可涂0.2%薄荷淀粉或羊毛脂止痒;湿反应可涂龙胆紫或氢化可的松暴露创面;如有水泡形成,涂硼酸软膏包扎1~2天,待渗液吸收后,再行暴露疗法。

    (三)粘膜反应:

    1、口 腔 炎:口腔粘膜照射后可出现水肿、充血、溃疡、疼痛、唾液分泌减少、口干,以至出现假膜。护理措施:

    ①保持口腔清洁,每次饭后用软毛牙刷刷牙,每日用朵贝尔液含漱4次,出现假膜时改用1.5%双氧水。

    ②改少渣饮食,忌用刺激性调味品和过冷过热食物。

    ③如有剧烈疼痛,可在饭前喷以1%地卡因或用地卡因糖。

    ④口干可吃少量酸性食物,以刺激唾液分泌,并用抗口干牙膏刷牙。

    此外,为预防放射后期发生骨髓炎或骨坏死,治疗前需洁齿并治疗牙疾,治疗后3年内不可拔牙。

    2、食 管 炎:食管照射后可出现粘膜充血、水肿及炎症,使食管梗阻加重,造成下咽困难、疼痛、粘液增多。应保持口腔和食管的清洁,每次饭后喝温水冲洗食管。高度梗阻需行胃造瘘或静脉高营养。中、晚期食管癌,特别是溃疡型,粘膜坏死易造成穿孔;中段食管癌有穿入主动脉引起大出血的可能。因此,应密切观察病人有无呛咳、痛疼及脉搏的变化,早期发现出血和穿孔,以免延误抢救。

    3、直 肠 炎:全腹或盆腔照射时,可出现粘膜溃疡、腹胀、腹痛、腹泻等,甚至坏死组织脱落,引起大出血和肠穿孔。注意病人有无血性粘液便、里急后复放射性直肠炎发生,以及肠穿孔,大出血及休克。

    4、膀 胱 炎:膀胱照射后可引起毛细管扩张而出现尿频、尿急、血尿等膀胱炎症状,放疗后期膀胱缩小。应鼓励病人多饮水,以达自然冲洗膀胱并预防感染目的。

    5、放射性肺炎和肺纤维变:胸部照射后可发生放射性肺炎。轻者无症状,急性放射性肺炎伴有高热、胸痛、咳嗽、气急等。需立即吸氧,静滴氢化可的松和抗生素。上呼吸道感染是其诱因,应注意保暖,预防感冒。放疗后期可出现进行性肺纤维变,表现为气短、干咳,需对症处理。

    6、放射性脊髓炎:脊髓受较大剂量照射后会出现脊髓损伤,多发生于放疗后数月至数年内,开始表现为渐进性、上行性感觉减退,行走或持重乏力,低头时如触电感,逐渐发展为四肢运动障碍,反射亢进、痉挛,以至瘫痪。

    治疗时需给予大量维生素B族神经营养药物、激素和血管扩张药,配合针灸、中医治疗;按截瘫病人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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